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長效機制的通知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長效機制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7•26”重要講話精神,在全市城鄉建設領域全面落實“八個更”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城市空氣質量,全力保障人民群眾對“更優美的環境”的期盼實現,根據《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主城區塵污染防治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及中央環保督察組對我市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察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長效機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明確企業職能職責,壓實控塵主體責任
。ㄒ唬┙ㄔO單位責任。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列入工程造價,并在工程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控制揚塵污染的責任;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應督促施工單位有效使用施工揚塵防治專項費用,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各項措施,督促監理單位落實揚塵污染防治監理責任。
。ǘ┦┕挝回熑。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由施工總包單位負總責,總包單位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施工總包、分包單位應各司其職,層層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做好各自職責內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ㄈ┍O理單位責任。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負監理責任。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建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制,嚴格按照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進行施工,并加強施工現場揚塵污染問題的監督檢查,發現存在揚塵污染問題的,要督促施工單位立即整改。
二、強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好控塵“六項工作”
。ㄒ唬┲贫ǹ貕m專項方案。施工單位應圍繞項目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制定項目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在方案中明確項目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管理網絡,明確各級各崗位相關責任制和相應的考核機制,將目標責任分解到崗位和人員,并提出項目控塵各項具體措施。
。ǘ╅_展控塵教育培訓。施工單位應對項目各級各崗位人員進行揚塵污染防治的教育培訓,提高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意識,促進相關人員主動落實揚塵污染防治各項責任措施,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ㄈ⿵娀貕m方案交底。施工單位應嚴格按照項目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方案要求,落實相應的交底程序,對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嚴重揚塵污染源,應采取針對性較強的專項交底,切實降低揚塵污染事件風險。
。ㄋ模┘訌姄P塵排查治理。施工單位應建立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排查制度,定期對揚塵污染防治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排查發現存在揚塵污染問題的,要立即進行整改,對揚塵污染問題較重的,要立即停工,并制定專項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切實消除揚塵污染問題。
。ㄎ澹┙⒖貕m專項臺賬。施工單位應建立和完善項目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專項臺賬,臺賬內容包括:揚塵控制專項方案;揚塵控制工作制度、記錄;專項經費使用計劃、收支記錄、發票;專項檢查、隱患整改工作記錄;空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環保類投訴處置記錄等資料檔案。同時,應安排專人對臺賬進行管理。
。⿲嵭斜O理報告制度。監理單位應定期或不定期將項目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監理情況向建設單位報告,當監督發現項目存在重大揚塵污染問題時,應及時向項目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三、落實現場控塵措施,執行控塵“十項規定”
。ㄒ唬┤忾]施工。項目開工前,施工現場應按照有關規范要求,設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硬質密閉圍擋。主體結構施工時,作業層應采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封閉,且封閉應與結構施工流水同步進行。
。ǘ﹫龅仄河不。施工現場進出口通道、場內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區、加工區等場所地坪,應采用混凝土硬化覆蓋,并確保路面平整、堅實,能滿足載重車輛通行要求。
。ㄈ┸囕v沖洗。施工現場進出口應設置洗車池、沖洗槽、沉砂井、排水溝等車輛沖洗設施,并配置高壓水槍或工具式沖洗設施。
。ㄋ模╊A拌混凝土使用。全市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混凝土使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市政工程,必須使用預拌混凝土。
。ㄎ澹焿m排放控制。嚴禁在施工現場排放有毒煙塵和氣體,不得在施工現場洗石灰、熬煎瀝青、焚燒各類廢棄物,工地生活燃料應符合相關規定。
。┮讚P塵物質處置。施工現場的土方應集中堆放,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對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漿、灰膏等易揚撒的物料,以及48小時不能清運的建筑垃圾的,應設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閉圍欄,并對堆放物品予以覆蓋。進行產生大量泥漿施工的作業時,應當配備泥漿池、泥漿溝,防止泥漿外流,廢漿應當用密閉罐車外運。
。ㄆ撸└呖绽幚。高層建筑施工過程中,室內垃圾的清運應采用塔吊、施工升降機等設備運輸,或設置專用的垃圾處理系統進行密閉運輸,嚴禁凌空拋擲。
。ò耍┰撩荛]運輸。施工現場渣土運輸車輛應采用密閉式運輸車輛,防止運輸中出現“拋、灑、滴、漏”,影響市容環境。
。ň牛┦┕穹ㄗ鳂I。在施工場內道路、砂漿攪拌場所,以及進行土方開挖、爆破、拆除、切割作業時,應采取灑水降塵措施或設置噴淋設施。
。ㄊ⿲嵤┲悄鼙O控。在施工現場作業面、料場、出入口、倉庫、圍墻或塔吊等重點部位應安裝視頻監控點,監控揚塵防治工作情況。對于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積在5萬平方米及以下、5~10萬平方米、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項目,監控點位數量分別按不少于3、5、8個控制。對于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每個項目監控點數量不應少于3個,并確保重點部位監控全覆蓋。各項目參建單位要踴躍參與我市“智慧工地”建設,在施工現場推廣使用揚塵監測智能設備,提升揚塵污染防治信息化水平。
四、嚴格控塵監督執法,嚴管重罰責任主體
。ㄒ唬┘訌姄P塵污染源頭防控。各區縣城鄉建委、市安全總站要切實把好項目開工前審查關,對控塵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提條件審查不予通過,不予辦理施工許可。
。ǘ┘訌姄P塵日常監督檢查。各區縣城鄉建委、市安全總站要將對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放在和對工程項目行為安全、實體安全監督檢查同等重要的地位,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日常巡查工作,嚴查工程項目參建單位落實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行為情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揚塵污染違法違規施工行為的,要嚴格進行查處,特別要通過項目經理記分制度,嚴處項目經理不履行控塵責任行為;要利用企業誠信評價體系,有效限制責任企業建筑市場行為。
。ㄈ┥罨笈挪榇笳未髨谭ù蠖讲。各區縣城鄉建委、市安全總站要切實利用好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和大督查長效行動,督促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更加全面、深入、細致、徹底地開展揚塵污染自查自糾工作,對排查出的揚塵污染問題立行立改;對大執法、大督查發現的揚塵污染違法違規施工行為嚴管重罰,堅決遏制重大揚塵污染事件發生。
五、加強揚塵應急工作,強化重要信息報送
。ㄒ唬┘訌姄P塵應急工作。各區縣城鄉建委、市安全總站要進一步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制定完善揚塵污染應急預案,加強應急值守,提高重污染天氣施工現場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市級有關空氣指標預警規定,達到停工標準的,施工現場要立即響應,啟動應急預案,該停工的要立即停工,落實好各項控塵應急工作。
。ǘ⿵娀匾畔笏。在建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出現揚塵污染突發事件的,項目參建單位要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藍天行動、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等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在建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應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將項目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有關情況及時報送各區縣城鄉建委或市安全總站。各區縣城鄉建委或市安全總站要將項目自查自糾情況和監督執法檢查情況,及時報送市城鄉建委。
即日起,《關于在主城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地全面實施電子監控的通知》(渝建〔2011〕242號)廢止。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9月29日